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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联网电视“严管” 是规范了制度还是遏制了进步?

发布时间:2009-09-11 14:30:27  来源:本站整理

  所谓的互联网电视,就是彩电厂家通过建设一个“后台”,让用户可以登录该平台,通过电视观看网络电影以及最新信息。上周,中国电视视像协会代表六大国产彩电厂家向广电总局递交建议书,建议放宽对互联网电视的限制,并对此领域制定规范。互联网电视究竟会走向何方?
  彩电曾因“触网”而丰富,现在也因“触网”而纠结。在国庆销售旺季来临之前,国内彩电企业遭遇了不小的问题。8月份,来自广电总局的一纸“严管通知”,让今年力推互联网电视的厂家惊出一身冷汗。
  “触网”遭遇广电总局“严管”
  8月14日,广电总局下发有关互联网电视的“严管”通知,称一些企业为谋取不当经济利益,未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和着作权人授权,擅自将互联网上的影视剧等各类视听节目,随意传送到电视机终端供用户收看,严重侵犯了着作权人的合法权益,扰乱了互联网视听节目传播秩序。
  广电总局要求,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向电视机终端用户传播的视听节目,必须取得《电影片公映许可证》等。另外,要求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,必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。
  上述规定一出,彩电企业如坐针毡。在互联网电视发展如火如荼时打起了内容监管牌,戳到了互联网电视厂家们的软肋。取得许可证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,而目前,只处于萌芽阶段的互联网电视在商业模式尚不成熟,很多高清电影、连续剧的下载涉及的版权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。
  一直以来将网络电视看作利润增长点的国产彩电阵营,尚未因此进行产品策略调整。长虹多媒体产业公司营销总经理苏子欢在“乐·教”820系列彩电上市时表示,彩电厂商是做硬件的,不做内容。目前,政策未有明确下文,不会过多考虑引进内容。
  彩电企业称不会被封杀
  “国家不会封杀互联网电视,主要是看管理部门允许我们怎么去做。”一位彩电企业高管表示,三网融合之下,企业部门和内容管理部门,大家对三网融合的方式和做法没有统一的意见,并不是说版权的问题。该人士称,公司希望能够配合政府部门,先行制定规则。
  作为彩电产业的主管部门,工信部对于互联网电视的发展表示出支持的态度。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赵波表示,推进数字电视产业加快发展,需要相关部门统一思想,特别是工信部和广电部门要加强合作。
  赵波表示,工信部已经把加快数字电视产业发展作为工作重点,引导支持数字电视一体机,互联网电视的研发生产。与此同时,加快数字电视标准制定,支持彩电企业与芯片设备的横向整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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